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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进一步推广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标识、校训、校歌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2-04-1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电大,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,校内相关单位(部门):宣传推广国家开放大学标识、校训、校歌,既是落实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的具体任务,也是打造开大“统一品牌”、建设新型大学文化的必要举措。各评估专家组在对各市县办学单位进行实地评估中发现,大多数市县办学单位能够按照“统一品牌”要求,在充分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标识、校训等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中布设得体、措施有力,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宣传不够、方法不多、氛围不浓的问题。

为进一步解决问题,改进工作,现将《进一步推广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标识、校训、校歌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抓好落实,在加大国家开放大学标识、校训、校歌宣传推广力度的同时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更加注重以文化人、以文育人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、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,弘扬主旋律,积聚正能量,培育优良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推动全省办学体系校园文化创新发展。